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合同债权转让,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,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。债权让与,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,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。其中,馈权人称为让与人,第三人称为受让人。那么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,以下由诉宁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一、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在债权部分转让情况下,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,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。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转让,都不应增加债务人的负担。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、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。如果债权不存在,则转让行为无效。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,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。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。
2、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。
3、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,双方签字认可。
二、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
1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2、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,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,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。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,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。
三、法律依据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79条的规定,下列权利不得转让:(1)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。这种类型主要有: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,如雇佣人对受雇人的债权;以选定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,如某个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;属于从权利的债权,如保证合同等。(2)按照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。(3)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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蕲春地跨东经115°12′-115°56′,北纬29°59′-30°40′之间,地形狭长,形如船帆,地势北高南低,地貌复杂。北部为山区,层峦叠嶂,峡谷幽深,风光峻美;中部为丘陵地带,岗峦起伏,绿树成荫,风景旖旎;南部为平畈围区,湖泊棋布,港汊纵横,渔稻飘香。境内最高点为青石镇境内的云丹山主峰,海拔1244.1米;最低点为八里湖农场境内的龙凤寺闸,海拔12米。蕲春属亚热带大陆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雨量充沛,气候温和,历年平均无霜期249.1天,降水量1341.7毫米,日照时数2025.8小时,气温16.8度。蕲春县地处鄂东边陲,大别山南麓,长江中下游北岸,素有“吴头楚尾”之称,历为水陆交通要冲,商品集散中心。今日蕲春南临长江“黄金水道”,京九铁路、沪蓉高速公路、鄂皖等级公路均穿境而过,乘车一小时可抵达武汉天河机场,交通区位优势极其明显。县内交通发达,形成了“两纵五横五循环”的干线公路网络,支线公路实现村村通。京九铁路穿境而过,在本县设有三级客运站和货运站各一个,客运站位于京九铁路正中点,正处县城中心,站前广场(人民广场)为埠九段最大的广场。